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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、成都市工商局取消了对核省名(市名)企业注册资本的限制,只要符合《公司法》最低注册资本要求,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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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申请省名(市名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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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可分期出资,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%,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(参照上述第2条),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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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,其中,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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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名称中使用(集团)字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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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经营管理公司、专业性投资公司、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外投资可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%,但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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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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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部门不再逐一核准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项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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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办连锁门店凭总部原有许可证、批准文件即可办登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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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以版权、特许经营权、知名商号或字号、经营策划方案、劳动技能、企业内部债
权、在建工程等对企业投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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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蓉投资,暂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,可以发给标注(筹建)字样的营业执照,筹建期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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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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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投资者到成都投资,其出资比例可低于25%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,允许经审批后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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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:企业经营范围参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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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贸类:五金交电、电子产品、电讯器材、电线电缆、电动工具、家用电器、机电设备、通讯器材、照相器材、健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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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材、音响设备、酒店设备、汽摩配件、工具量具、仪器仪表、医疗设备、建筑材料、装潢材料、陶瓷制品、卫生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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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、橡塑制品、化工原料及产品、电脑及配件、印刷机械、办公用品、文体用品、日用百货、包装材料、工艺礼品、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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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、金属材料、钢丝绳、阀门、管道配件、轴承、制冷设备、压缩机及配件、服装鞋帽、服饰辅料、纺机配件、纺织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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料、针纺织品、皮革制品、化装品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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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类:四技服务、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、网络科技、生物科技、环保工程、通讯工程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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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类:投资咨询、劳务咨询、商务咨询、财务咨询、企业管理咨询、会展咨询、市场调研、企业形象策划、企业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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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策划、电脑图文设计制作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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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服务类:广告、物业管理、美术设计制作、礼仪服务、会务服务、快递服务、清洁服务、服装干洗、摄影服务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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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化养护、汽车美容装潢、货运代理、房地产开发、建筑安装、家庭装潢、水电安装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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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涉主要税种与税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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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种 |
纳税义务人 |
税率 |
申报时间 |
主管税务机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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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 值 税 |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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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纳税人
1、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第2、3条规定外,税率为17%
2、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%
(1)粮食、食用植物油
(2)自来水.冷气、暖气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
(3)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
(4)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
(5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
3、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
4、纳税人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,税率17% |
次月1-10日 |
国 税 局 |
小规模纳税人
1、销售货物税率为4%
2、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6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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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 业 税 |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》规定的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? |
1、服务业税率为5%
2、建筑安装业税率为3%
3、交通运输业税率为3%
4、邮电通信业税率为3%
5、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%
6、金融保险业税率为5%
7、娱乐业税率为20%
8、房地产开发业税率为5%
9、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5% |
次月1-10日 |
各区地税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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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得税 |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企业 |
1、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(含3万元)的,税率为18%
2、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(含10万元)的,税率为27%
3、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,税率为33% |
季度终了
次月1-15日 |
2002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在国税局申报,老企业在各区地税局申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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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 |
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,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;在中国境内无住所
又不居住,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又不满一年,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|
1、 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
级数
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
1、
不超过500元
5%
2、
501-2000元的部分
10%
3、
2001-5000元的部分
15%
4、
5001-20000元的部分
20%
5、
20001-40000元的部分
25%
6、
40001-60000元的部分
30%
7、
60001-80000元的部分
35%
8、
80001-100000元的部分
40%
9、
超过100000元的部分
45% |
次月1-7日 |
各区地税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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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
表级数
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
1、 1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 5%
2、 15001-10000元的部分 10%
3、 110001-30000元的部分 20%
4、 130001-50000元的部分 30%
5、 1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% |
3、稿酬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特许权使
用费所得、财产租赁所得、财产转让所
得、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、偶然所得
和其它所得税率为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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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 花 税 |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,领受列举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|
1、财产租赁合同、财产保险合同、仓储保管合同税率为1‰
2、加工承揽合同、建设工程勘察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、货物运输合同、记载资金的账税率为0.5‰
3、购销合同(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80%;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收入的60%,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按销售收入的50%)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(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销售收入的40%)、技术合同税率为0.3‰
4、借款合同税率为0.05‰
5、营业账薄、权利许可证照定额5元 |
合同为签订时,书据为立据时,账薄为启用时,证照为领受时 |
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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